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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壹、客戶服務及權利義務

一、磚賣好物係由樂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經營之線上平台,並依據本服務條款及其他相關規範或公告提供相關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二、磚賣好物主要提供您以下服務:

1.商品銷售及配送服務。
2.磚賣好物商品頁面會提供單一商品可選購數量上限供客戶參考,原則上磚賣好物僅在該數量上限內進行出貨。
3.商品運費計價方式將明載於網頁中。
4.各類型行銷資訊提供。
5.客戶相關權益通知,包含但不限商品試用、抽獎活動、服務滿意度調查或其他未來新增之會員服務。
6.本公司得依實際情形,增加、修改或是終止上述相關服務。

    三、當您於磚賣好物完成會員註冊手續、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的所有約定服務項目。另外,當您使用磚賣好物特定服務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而須遵守磚賣好物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此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併入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

    四、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選任之特別代理人)詳閱、瞭解並同意本規範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可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選任之特別代理人)已詳閱、瞭解並同意接受本規範之所有內容。

    五、客戶及磚賣好物均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之方法。

    六、本公司針對任一違反法律規定、未遵循雙方約定、惡意濫用服務權益之客戶,保有終止該客戶帳戶服務之權利。

    七、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之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本公司將不會個別通知客戶,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之其他任一約定,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八、本公司為提供服務之必要通知客戶相關訊息時,得以客戶所留存之任一聯繫方式為之,客戶之聯繫資料如有異動應隨時以登錄網站、電話通知等方式進行資料更新,維持資料之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若因您資料錯誤、過期或其他非可歸責本公司的原因,致本公司送達的訊息無法接受,仍視為本公司業已完成該通知之送達。

     

     

    貳、客戶資料之提供

    磚賣好物依所提供之服務需要,可能需請您提供基本資料如下:

    (1) 辨識個人者: 如會員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2) 辨識財務者: 如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資訊。

    (3) 個人描述:例如: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如您未成年(滿20歲為成年),以上資料應包含法定代理人之相同資料。除本服務條款另有特約外,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磚賣好物僅將您的資料使用在您所需的服務上。

    ※請注意!如拒絕提供加入會員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如您上列的資料有變動時應隨時更新。若您提供的資料不實,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您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此外,若您以虛偽不正之方式進行交易,本公司也將保留隨時終止您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如因此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損者,並應負擔相關之民、刑事法律責任。

     

    參、帳號及密碼

    一、客戶對於其個人資料、付款資料(包含信用卡資料)及會員密碼等,應妥善保管並避免外洩。上述您所提供之資訊及密碼,為在使用「磚賣好物」進行交易時之重要認證依據。本公司將依照您所提供之資訊進行包括認證、消費交易紀錄之保存及認證訊息之發送、會員訊息或相關活動之告知、或未來收取使用費用之依據,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身分資料之機密及安全,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知悉。

    二、客戶不可以將密碼洩露或提供給他人知道或使用;以同一個客戶帳號和密碼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所有行為,都將被認為是該客戶本人的行為,應由該客戶依法負責。

    三、客戶如果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客戶帳號或密碼,應該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於知悉後將立即暫停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但客戶於通知前依法與依本服務條款應負之法律上責任並不因此通知而免除。

     

    肆、客戶交易

    一、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皆為您與本公司締結契約之一部分。

    二、您同意依據磚賣好物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於磚賣好物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磚賣好物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磚賣好物對於下單內容,得於下單後二個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

    三、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2、3項規定:「Ⅰ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Ⅱ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Ⅲ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因此契約成立並於您收受商品後,除非政府另有公告優先適用其他法令,原則上您享有前述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解除契約之權利,如有退貨需求,請參閱磚賣好物網站客戶服務內之「退貨說明」。

     

    伍、付款相關權益

    磚賣好物提供多種的付款方式供您選擇,詳細內容請參閱磚賣好物網站客戶服務內之「付款說明」。

     

    陸、服務與限制

    所有本服務網站內之電磁記錄等,皆屬本公司所有;若伺服器超載以致有電磁記錄無法寫入之情形發生時,您同意本公司重開伺服器,將資料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需硬體設備變更或調整時,您同意本公司可以將您使用的相關紀錄轉移至其他位置,您也承諾願意配合進行相關設定以因應此類調整。您必須使用正當的方式上線,如您使用違法的方式上線,本公司對您的服務將保留限制的權利;若您攻擊本公司伺服器,本公司即有權關閉您的 IP地址,並刪除您的相關電磁紀錄。您若對於本服務處理您的相關紀錄有疑問,您必須提出交易證明資料並請提供您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及Email等訊息向本公司申請查核;此外,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僅保存最近六個月內的交易紀錄。

     

    柒、個人身分資料之保護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磚賣好物「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捌、智慧財產權

    磚賣好物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等)。

     

    玖、服務之停止、中斷

    本公司以目前一般認為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本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下述情況,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一、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並已向客戶預先通知者;

    二、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情形;

    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四、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五、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拾、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一、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磚賣好物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二、磚賣好物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磚賣好物不負賠償責任。

     

    拾壹、本條款之效力、準據法

    一、本服務條款中,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效時,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

    二、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或客戶與本公司間因交易行為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